对不文明习俗要移风易俗,对违法行为要予以整治声音陆泽官
清明时节,扫墓祭奠,是中国人相传2500多年的习俗,在这节日到来时,所有炎黄子孙都要到逝去的祖宗和亲人的坟墓上,或焚烧冥币,或奉上食物,或献上鲜花,表达他们的哀思和怀念。
对于清明扫墓的习俗,应该得到尊重。虽然,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说,这世界本来没有来世,没有鬼神,死去的亲人、祖先,一旦闭上眼睛,就永远与这个世界告别,不管你祭祀不祭祀,他永远不会知道;你祭祀不祭祀,也不会影响活人的什么事情。但是,人是感情动物,对于已经逝去的亲人,心中永远会存在缅怀之情。对于许多人来说,仅仅心中的缅怀,尚不足以表达这种情感。这种思念表达之情,还要通过一定的仪式表达出来。对于这种仪式,即使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也应该予以尊重和理解。
当然,仪式的存在,并不能证明仪式的文明和健康。从现在的情况看来,清明祭奠的问题还是很多的。这其中,既有传统的陋习,也有新生的弊端,当然,也有政府管理不当、服务不到位而引发的一些问题。
传统的陋习,突出体现在大肆焚烧纸钱冥币,乱扔祭奠食物,乱扔垃圾等等。这方面的不文明无秩序,不独体现在祭奠扫墓方面,实际上在与扫墓相关的许多方面也突出存在。在这些相关的弊端中,尤其以公车私用造成的车辆拥挤,以及大量新的祭奠用品,如纸糊的性服务工作者以及二奶之类不健康的东西。至于政府管理不当或不到位,突出的就是政府没有对于扫墓带来的问题作出未雨绸缪的安排,没有提供必要的服务,没有给予应有的指导,如垃圾问题,交通疏导等问题。
对于扫墓祭祀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应该根据病情对症下药。
首先,对于不文明的习俗,应该给予引导。好的文明习惯需要培养,需要引导。政府能够通过掌握的各种资源,包括新闻舆论的资源,进行移风易俗工作,用舆论引导人们用先进的、文明的、健康的方法,表达对祖先和逝去的亲人的缅怀之情。对于那种造成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传扬封建迷信、践踏公序良俗(如焚烧纸糊性服务工作者)的行为,应该给予谴责。随着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强有力的引导,随着人们文明素质的提高,祭祀中的不文明现象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健康文明的祭奠活动就一定会蔚然成风。
其次,政府对于违法扫墓祭祀的要依法予以整治。祭祀扫墓中如果造成火灾,应该依法追究,如果交通中出现违反交通法则的情况,也应该依照交通法规严肃处理。据笔者了解,扫墓中造成交通严重阻塞的大量车辆,有一些是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公车。对于公车私用进行祭祀扫墓活动的,应该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年来,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不准公车私用,但是,每到清明前后,用公车前往墓地祭扫的人还是大有人在,这种行为,既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对于清明期间的交通拥堵的产生,也负有一定责任,因此,政府一定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
最后,政府对于清明祭祀扫墓工作,应该增加服务意识,而不仅仅是管理整治工作。因为清明祭祀是一项关系所有人情感的习俗,而且当人们集中在清明前后进行祭祀活动的时候,就成为一种公共事件。对此,政府应该加强服务意识,疏导交通,清扫公墓。对于这些问题,政府不能袖手旁观,不能置若罔闻,不能在服务缺席的情况下,仅仅以打击整治一种手法简单处置。(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3、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