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甘肃日报集团报刊
加盟媒体
 
   您当前的位置 :西部商报 > A01 正文
稿源: 西部商报  2006-03-28 08:45
黄河评论:对学术造假要施以重手

  检察部门要对这种欺诈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声音

  季子

  因涉嫌学术造假,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被清华大学撤销教授职务并被解聘。这起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密切关注,原因就在于造假者的特殊身份——不仅是教授,而且还是清华大学的教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问题也令人震惊:其造假居然可以如此容易,而其被揭露的过程又是如此偶然。

  早前方舟子发表过《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教授如此伪造论文发表记录》一文,指出署名为“LiuH”的论文作者并不是刘辉,而是另一位学者。虽然,刘辉也公开解释说,论文并不是他的,但认为是图书馆在检索时出了问题,因两人英文名字缩写完全一样,所以误将该论文收入他的名下。

  这样的解释实在是站不住脚。检索到署名相同的论文,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能不向本人求证吗?自然是因为有了刘辉本人的默认,论文才能堂而皇之地收录在他的名下,所谓“误收”明显是一种企图减轻责任的辩解之词。更何况,那篇造假的论文,是他简历中最重要的一篇,也是发表在刊物上档次最高的一篇。他能如此马虎?

  把别人的成果,而且是跨领域的重点成果,不费吹灰之力收罗在自己名下,这样的学术造假行为,正因为其手段太简单,所以才使大家感到问题的严重。目前,学术成果和对人才的评价,科技资源的配置和成果的联系过于紧密,直接导致了部分学者的急功近利。一方面学术成果和个人的地位、待遇、职称乃至收入、奖金结合得日益紧密;另一方面,对于学术成果的辨别、鉴定又是极为浮躁,缺乏严谨的制度保证。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仅仅依靠学者自身的道德自律,学术造假终将难以预防。

  在笔者的印象中,方舟子不是哪一方面的专业权威,只是一位民间的“学术打假”爱好者,但是,他总能够在不经意间,在偶然的条件下,揭露出一些惊人的学术造假事件。真是他有什么法眼吗?方舟子在医学上的造诣,能比清华大学医学院里的院长、专家们强吗?那些专家、学者没有发现和追究的问题,总是被专业外的民间人士识破真伪,这也不是一种偶然,而是反映出一个群体性的弊端。对于学术造假活动彼此心照不宣,相互袒护,大批假冒伪劣的学术成果,在某些群体内部被以假乱真,正是当前科研领域的顽疾。

  在“刘辉事件”的处理中,仅仅给刘辉个人行政处理是不够的,有关部门应该给刘辉的履历造假定性为欺诈行为,因为刘辉已经从这次欺诈中获得不菲的收益,而且因此获得清华大学的教授身份,校方和检察部门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对于这次学术造假事件不施以重手,这一次轰轰烈烈的学术打假事件,意义将会有限。(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18版)

编辑: 苗苗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