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甘肃日报集团报刊
加盟媒体
 
   您当前的位置 :西部商报 > A04 正文
稿源: 西部商报  2006-04-14 08:40
乱收费 永靖中学校长被免职

  永靖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被行政记过处分,教育局局长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正在悬挂“一费制”收费公示牌

  本报记者杜凯为您报道中央电视台对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乱收费曝光后,引起了省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了专项检查工作组调查后发现,永靖县永靖中学的乱收费面在40%以上。经研究,初步达成的处理意见:责令该校向学生退还所有乱收费款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对永靖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被行政记过处分,对永靖县教育局局长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永靖县永靖中学校长被免职处理。同时,还决定在我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重点检查我省各所学校的收费公示情况,以及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收费公示牌张贴进教室

  本报记者杜凯为您摄影报道昨日,省物价局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纠风办召开了“价格服务与收费公示进校园工作部署会”。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境内的17277所中小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对乱收费的学校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关于收费政策的培训。5月底以前完成公示

  记者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价格服务和收费公示进校园”工作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制作公示表(牌),由各市、县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统一发放,并督促、检查学校公示牌的设立。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示及挂牌工作。教室必须张贴公示牌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收费标准以及对乱收费的举报途径,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所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的同时,各所学校还必须将公示表复制,在学校的每个教室进行张贴,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收费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价格服务和收费公示进校园”工作,由学校按物价部门要求内容和样式印制公示表并设立公示牌,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公示牌的设立情况。学校乱收费培训校长

  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所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上教育收费政策及收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不得乱收费、搭售教辅读物及书报刊、代办保险等;不得通过补课等名目变相向学生乱收费。同时,省物价局对不公示、公示不规范、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学校,在媒体公开曝光,并对校长、相关人员举办收费政策培训班进行培训。10学校悬挂收费公示牌

  昨日下午,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和纠风办的工作人员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的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五中等10所中小学进行了“一费制”收费公示牌的悬挂工作。物价部门提醒家长,若发现乱收费和不按公示内容收费的行为,家长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编辑: 苗苗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