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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西部商报  2006-05-10 09:09
《乱收费 永靖中学校长被免职》追踪

  “3宗罪”板上钉钉26万乱收费全清退

  调查组认定永靖中学乱收费问题属实,主要存在三类问题

  本报记者陈永君为您报道2006年4月,央视《焦点访谈》对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乱收费问题曝光,本报也曾以《乱收费永靖中学校长被免职》为题对此作了相关报道。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永靖中学乱收费问题属实,存在违反纪律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方式等三类主要问题。目前,永靖中学近3年违规收取的260300元费用已全部清退。 3大问题借管理费之名乱收择校费

  据调查,永靖中学存在三类主要问题。一是扩大了收费范围,永靖中学将择校费以管理费名义平摊到高中阶段6个学期,并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其征收对象改变为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二是突破政策规定增加收费。“三限”政策规定招收择校生的分数应在录取线下30分以内,但永靖中学并未按这一规定执行,对低于录取分数的择校生分别一次性超收400元、1100元、1600元不等。三是改变了收费方式。该校收取的费用在学校账目上为择校费,但在学生缴费通知单上变成了“管理费”,这种做法违反了财经纪律。处理结果校长撤职260300元全清退

  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永靖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永靖县教育局局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永靖中学现任校长张荣林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永靖中学全部清退自2003年“三限”政策下发后违规收取的260300元费用。临夏州审计局对永靖中学财务情况审计发现,该校对违规收费存在账外列支现象,对此已进行了纠正。事件回放乱收费行为竟延续十多年

  调查组调查发现,永靖中学从1994年起就将本应由计划外招收的学生入校时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分学期收取,并与各学期全部学生的考试成绩挂钩,称之为“管理费”,计划外学生本学期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分数线,可免交“管理费”。计划内学生未达到分数线也要交“管理费”,学校以此作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手段,由于政策当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做法一直延续了下来。

  2003年8月,省物价局等部门下发有关通知,明确规定对择校生严格实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永靖中学本应按此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但该校领导错误地认为“择校费”以“管理费”的形式收取是一种成功的激励机制,加之教育主管部门对落实这一政策监管不力,致使永靖中学乱收费行为延续至今而未得到及时纠正。

编辑: 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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