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的孩子出生的当天,我就接到一家乳品企业的电话,推销他们公司的产品。此后,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源源不断地打来,有卖婴儿用品的,有推销保险的,有儿童摄影机构打电话上门为孩子拍满月照的……我很快就明白,一只看不见的手将我的信息卖给了这些企业:有人专门在医院收集相关信息,这些人与医护人员有一种利益关系,形成一种利益共同体,要不然孩子出生才十多个小时,他们反应何以如此迅捷?这些医护人员很可能被这些公司所收买,将病人的信息卖给这些公司的业务人员,最终,他们将婴儿信息变成了谋利的工具。
无论生孩子也罢,买房子买车也罢,这些信息大多属于个人隐私。所谓隐私,现在在许多人的嘴里也成了口头禅,它是指不愿为外人介入的私人空间,它是人类社会化的产物。人际交往的扩大必然意味着个体私人领域的缩小,当人类社会化程度愈高,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觉得有必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以及与复杂纷乱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静或说独处环境。
社会的文明程度,就是在最大程度上让个人感到幸福,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极大丰富,这越来越成为更多人的共识。但个人的幸福感,许多情况下建立在个人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其中就包括作为人格权组成部分的隐私权。随着社会的进步,有效保护隐私权已经成为关系个体生存质量的重要社会任务。
面对一些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人们的隐私权不断被侵蚀。因为我国有关方面法律的不健全,成为保护人们隐私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要斩断这个看不见的不法黑手,除了加强法治外,企业、机关、团体也要健全保护公众个人信息的制度,要学会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要让这种意识成为商家和公务人员的一种必备的从业素质,并最终利用各个层次的制度,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此外,每一个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及尊重他人的隐私,使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人人的基本素养,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习惯。到那个时候,那种靠卖他人隐私谋利的人将无隙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