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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2006-11-15 09:41
写了自首信杀人嫌犯仍在逃跑

  害怕受到法律严惩潜逃外省,8个月后两嫌犯落网,失去自首机会

  本报记者徐俊勇特约记者杨军为您报道2006年3月1日深夜,一起杀人案在陇南市礼县桥头乡悄然发生。案发第15天,杀人嫌犯突然给警方寄来一封自首信,自己检举自己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11月5日,两名嫌犯被警方抓获。

  现场遭到严重破坏

  2006年3月1日上午10时许,陇南市礼县桥头乡桥头村堡子湾组村民王某早饭后到邻居王建虎家去串门时,发现王建虎满脸是血躺在血泊中。王某立即拨打110报警。由于案发地点偏远,当民警赶到时,现场已遭村民破坏,现场勘查未取得有价值的线索,惟一能确定的是死者系棍棒击打致死,案件侦破陷入困境。

  嫌犯留下自首信后潜逃

  案发第15天,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杨军召集全村28户村民开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进行了详细刻画描述。第二天,令警方振奋的一幕出现了,犯罪嫌疑人将一封自首信留在家中,将自己揭发后竟然从此杳无音信。

  11月3日,办案民警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后赴山西省灵山县追逃。11月5日,在山西省灵山县一家煤矿将犯罪嫌疑人王红兄弟抓获。

  一棵小柏树引来杀身之祸

  昨日下午,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杨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调查,受害人王建虎种的一棵小柏树,被王红兄弟砍掉了。气愤的王建虎便找兄弟二人谩骂。王红兄弟为解心头之恨,手持木棒将王建虎打死。警方召集全村人开会后,王红兄弟在其母亲的盘问下低头认罪,答应把家里的农活干完后就同母亲去派出所自首。但在农活干完后,王红的母亲却发现两个儿子已不知去向,只有一封自首信留在家里。

  留下自首信不能算投案自首

  杨军大队长说:王红兄弟虽然在自首信中说明了自己犯罪的经过,但还是潜逃外省,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行为不能当作是投案自首。文中受害人和嫌疑人均系化名

编辑: 郭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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