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炎炎夏日里,由兰州市物价局等5部门联合颁发的一道牛肉面限价令,要求将普通牛肉面每碗限定在2.30~2.50元,由此让整体社会对这个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牛大碗”再度关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舆论关注的是牛肉面价格该不该限定在2.30~2.50元之间,关注者的范围包括国内一些主流媒体如新华社、央视等在内。可以说,如果这个炙手可热的牛肉面价格问题处理得当,将会成为面对公众的一堂很好的关于市场规律与政府职能关系的实践课。
物价部门的限价到底是“到位”了,还是“越位”了呢?放眼兰州市的牛肉面馆,据统计已有780多家,没人否认这是一个业已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物价部门有一个很得民心的说法,牛肉面价格就是民生价格,市场调节价格是价格管理的一种形式,物价部门对其是能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的。就是说牛肉面价格和公交、水电等与民生福祉密不可分的行业价格一样,物价部门是要管的。
但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作用下形成的牛肉面价格,与政府有充足管制理由进行限价的水电这种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哪里来的可比性呢?人们记忆犹新的是,去年2月左右,包括安宁区70多家牛肉面馆纷纷贴出涨价通知,其掀起的涨价风波形成了一个哄抬物价的涨价联盟。对这种蓄意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坚决打击是必须的,因为这种恶意盘剥消费者的行径,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但这次牛肉面涨价,有无经营者通过涨价联盟牟取不当利益的苗头,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如果涨价确是由于面粉、肉蛋等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增加,那么牛肉面馆的“老板”也是平常百姓,他们的正当收益难道就不该维护吗?如果作为经济链条下端的牛肉面价格要管,那么这个连锁反应上端的粮油肉蛋等原材料价格,要不要管?是不是也应有个限价?
所以,具有公信力的政府公共管理,应当是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而应权能“归位”,要将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发挥到恰到好处。要谨防有关部门权力越位,对应当由市场调节的物品价格进行直接控制。物价方面的这道限价令看似一道确保人们享受价廉物美牛肉面的护堤,但如果违反市场规律,经营户为了保住利润,势必会偷工减料,造成牛肉面质量下滑,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利益与兰州牛肉面的牌子。
笔者以为,职能部门应对涨价的原因要先调查清楚,再对症下药,要将正常的涨价与人为的哄抬物价区分开来,然后再进行及时准确的干预,这将会更得民心,也就不会有如今这么多的质疑乃至反对之声了。毕竟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真正要做的是,掌握整个业内的真实成本构成,促使市场更加规范和有序运行,让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都得到保障。(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3~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