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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西部商报  2007-11-12 09:18
出台方案 传统节日要休假

  出台方案传统节日要休假

  国家发改委公布休假方案征求意见,拟缩短五一长假

  -已经实行了8年的“五一”黄金周将于明年取消,清明、端午、中秋将成为新的法定假日。-本次休假制度调整有两个休假方案,消息公布以后,引起百万网友的热情讨论。

  本报记者李彦琴陈永君丁炜娜王茗为您报道已经实行8年的黄金周逐渐陷入“鸡肋”境地:交通拥挤,旅游安全隐患增大,旅游景区人满为患,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休假制度调整势在必行,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刊登了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问卷调查,方案指出:明年,“五一”黄金周将取消,清明、端午、中秋将成为新的法定假日,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也在之内。方案公布以后,引起了上百万的网友参与了投票和讨论。方案一:调整法定节假日四大传统节日成法定假日

  经过一年多的多方研究论证比较,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已基本形成。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形成包括春节和国庆节在内的两个七天的“黄金周”和以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五个三天的“小长假”。既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要求,又可有效避免因出行过于集中对社会和经济造成的冲击,降低交通、安全、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的压力,有利于广大群众开展假日期间的各种活动。方案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连续工作一年就可申请休假

  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年休假天数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在公众关心的年休假与寒暑假、探亲假的关系问题上,征求意见稿明确,“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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