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统一办理
兰州市13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本报记者丁炜娜为您报道兰州市统一《商品房预(销)许可证》权限,《商品房预(销)许可证》统一由市房管局办理。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13个部门联合,今起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一场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战役”。开展专项整治13部门齐“亮剑”
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是,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在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开展,由市房管局、建委、规划局等13个部门参加。为了巩固此次整治的效果,兰州市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商品房预(销)许可证》也被收回权限,实行全市统一办理,实现房地产市场数据网上统计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清理预售环节房地产项目
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积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骗、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建设和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处罚。
另外,此次整治还将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下手。兰州市将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重点检查有投诉举报的项目
11月以后,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价格、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兰州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各相关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抽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将抽查结果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向全市通报后上报省建设厅。
延伸阅读
兰州市各界对整治房地产市场的呼声一直十分高,前不久省消协做了一份兰州市房地产开发商诚信度、住宅楼盘的调查报告。从报告中获取了消费者对房地产开发商诚信情况的评价以及对物业服务等方面评价的信息。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维修费管理缺失、维修基金未收取造成问题多、公摊面积不明确、公共设施不尽如人意、绿化面积不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产权问题难解决、售前售后不一致等11类问题是兰州市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不满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