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昆明日报》用4个整版公布了从市委书记、市长到5区、1市、8县及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电话,同时详细刊登了各领导的职务分工情况。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16版)
按照云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的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一把手”,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亮相,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副处级以上干部,要公布姓名、职务、分工、工作电话,制作《市情手册》摆在书店出售。随着这项举措的付诸实践,对其担忧乃至质疑的声音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首先,该怎么来看公布领导干部联系电话的当天《昆明日报》被抢购一空,不得不再版印刷这种“洛阳纸贵”现象?这固然从一方面反映了群众令人振奋地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但它的另一方面折射出什么?公众的利益诉求、权利诉求从来都是现实的,不难想像他们踊跃购买这份专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希冀以此满足自己参与公共事务方面的知情权,至少在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打交道时图一方便。就此意义而言,群众对领导干部联系电话专号的踊跃抢购,无形中显露出有关政务公开的程度与公众的现实需求,尚存在一段不尽如人意的距离。以作为政务公开重要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来说,信息公开是公众对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表达其正当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前提,而当一个公民在参与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时,如果他连有关职能部门的门儿都摸不着,只能说“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尚待以大刀阔斧般的力度来深入人心。
其次,各县(市)区、各部门“一把手”或副处级以上干部理所当然地,要首当其冲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效能负起关键之责。但他们的电话被公之于众后,群众办事就会首先想到找这些官员,而不是按照政府职能划分的制度来办事。这种情形是否会对公众渲染一种认“官儿”而不识制度的“青天”氛围呢?如果是这样,那便与我们致力于构建的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终极目标南辕北辙。依照现代行政管理理念,政府被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和组织,正是来源于对社会不同层级和不同方面权利诉求的组织回应。现在,类似昆明市这种“认人”不认制度的潜在导向,存在着有意无意陷入某种悖论之嫌。
无论如何,一座城市的领导干部从市委书记、市长到辖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电话概莫能外地公之于众,是需要非凡的勇气的。昆明市这样做了,彰显出决策者秉持执政为民时代理念、不惮于政务公开的决绝勇气,着实令人称道。而一个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倾力打造,意味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需要从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转变这样一种根本的路径选择,这是政府与公众之间正确关系的体现,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要求的体现。故此说,只要政务公开的相应制度建立健全了,公众与政府的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了,官员的电话公开与否也就不会成为一个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