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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西部商报  2008-02-20 10:12
节后签合同务工者须防五类陷阱

  本报记者王茗为您报道春节后,迎来大批进城务工者的求职高峰,省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为了自身权益,不要签五类合同。

  首先注意口头合同。有些企业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缺乏书面文字证据,劳动者往往有口难辩。

  其次要注意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务工者可要求取消这些条款;如果协商不成,一旦发生事故,务工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确认这些条款无效。

  三要注意“两张皮”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劳动部门检查,另一份才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四要注意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费用,这类押金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五是别签“卖身合同”。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完全失去行动自由。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能忍气吞声,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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