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远而近的摩托车声,像风一般刮过后,突然发现自己的背包不见了,原来是被一伙训练有素的人给抢走了,这伙人活动在银行附近,以取款女性为目标,进行跟踪抢劫。
胡女士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2007年3月20日,她在城关区东湖小区附近的一银行取了4万元,将钱核对后,放进了自己的黑色皮包内。令胡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刚才自己取钱的这一过程都被一飞车抢劫团伙盯上。出了银行门后,胡女士有意识地夹紧她的皮包,而在她的身后,轰轰的摩托车声越来越近,胡女士本能地向路边靠了靠。此时,只听见“嗖”的一声,摩托车擦着她的肩膀而过,惊魂未定的胡女士在站稳后,突然发现自己肩膀上装有4万元现金的皮包不见了。
上述的一幕就是昨日兰州市中院在开庭审理一起抢夺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自己参与第一次抢劫过程的供述。
2007年4月16日,赵某流窜到宁夏中卫准备第二次抢劫。他发现有两名女子在银行取钱,里面踩点的人告诉赵某,这两人取了59000元。随后,赵某等人开始对这两名女子进行跟踪,并在一农村信用社门口,抢走了她们的59000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鉴于赵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较好,希望在量刑时能从轻处罚。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