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期间昆明米线突然涨价,8元的过桥米线涨到12元,涨价幅度达50%。市民呼吁政府对米线涨价进行干预。(据《都市时报》)
恰在兰州牛肉面涨价至每碗3元一周年之际,昆明米线也涨了。有昆明市民呼吁政府将米线纳入生活必需品,对米线涨价进行干预,认为“米线对于昆明人来说太重要太重要”了。我们不知当地物价部门如何看待此事,但笔者以为,市民的呼吁绝不能成为政府对米线涨价进行干预的理由,对商品及服务进行价格干预,要依法行事,更要遵循经济规律。
首先,米线在昆明是不是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就值得商榷,就如同牛肉面对之于兰州人一样,大家因价格上涨而吃不起米线或牛肉面完全可以去消费别的替代品。米线对当地人的生活也许很重要,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与水、电、气、粮等相比,绝对不能称之为基本生活必需品。而根据《价格法》及《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等法规,政府有权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其次,米线的经营门槛并不很高,如果它因涨价而成了暴利行业,必然会吸引更多投资者加入其中,这是市场经济中资本逐利的本能所决定的。当经营米线的商户增多后,米线价格会在市场这个无形之手的作用下调节到合理的位置。
当然如果昆明米线的涨价确系一些名店合谋涨价、串通涨价,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就要依法从严查处。
总之,对于民意呼声,政府应重视,但绝不能成为价格干预的依据,政府既要做到不缺位也要做到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