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记者就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采访了兰州市教育局,在此向大家予以答复。“中高考政策包打听”8119000热线继续开通。
1.问:中考第一志愿报省级示范性学校,如未录取,那么所报第二志愿市级示范性学校能被录取吗?
答:每所高中在录取时都是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问:可以将省级示范性学校的电话予以刊登吗?
答:兰州一中:电话8874358;兰州二中:电话8465254;兰州西北中学:电话2917605;兰州三十三中:电话8813044;外国语高级中学:电话8510751;师大附中:电话7752574;兰州五十一中:电话4924701;兰州五十八中:电话7923400;兰州六十一中:电话7545458。
3.问:如果中考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第二志愿也已招满,那该怎么办?
答: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职业高中或择校普通高中。
4.问:七级伤残军人的子女报考高中是否有优惠政策?答: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现役军人子女凭相关证明可降10分录取。
5.问:一中有5个对口分配到五十六中的录取名额,对口分配名额怎样录取,有什么条件?
答:对口分配名额的录取是在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根据对口分配名额从对口初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等以上,中考成绩在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
6.问:户籍不在兰州是否可以报考兰州高中?
答:在兰州城市四区有暂住证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城市四区普通高中。
7.问:中考第一志愿报考省级示范性学校,第二志愿报考市级示范性学校,在哪里参加考试?答:在第一志愿学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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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兰州一中、兰州六十六中(兰石中学);5月13日兰州六十一中(兰化一中)、兰州四中;5月14日西北中学、兰州三中;5月15日兰大附中(兰州三十三中)、兰州七中;5月16日兰州二中、兰州五中;5月17日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兰州八中;5月18日兰州五十一中(兰铁一中)、兰州十六中;5月19日兰州五十八中(兰炼一中)、兰州五十九中(兰炼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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