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日东莞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书记刘志庚证实,本次市财政将拿出1.2亿多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相关新闻详见今日本报A17版)
从4月底刘志庚书记透露意欲给市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构想,再到前日刘志庚书记的证实,看来这一惠及东莞市民的善政即将在热评如潮中付诸实施了。出台这么一项广受关注的惠民政策,是需要以一定的财政实力作支撑的,数据显示2007年东莞财政收入为539.5亿元,GDP突破3000亿元,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经济城市排名中,东莞从第15位跃升为第8位,完全有雄厚的财政基础来推行这一举措;当然筹措这么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政策,同样也是需要决策者拿出相当的气魄与胆识,来彰显其中所蕴含的民生情怀的。
正如刘志庚书记所言,向市民派发如此丰厚的红包并不是标新立异之举,而是受澳门为市民发红利的做法启发。两月前,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宣布,因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近年财富大幅增长,决定拨出逾20亿元盈余“还富于民”,永久居民获发一份5000元的“红利”,非永久居民获发一份3000元的“红利”,争取在今年7月份实施。其实,向全体市民或国民派发红利的做法在国外如美国、新加坡等都有先例可循,其理论渊源则可追溯于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提出的“社会分红”理论,他认为在一定地域内,政府从投入国有企业或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中获得利润,除了将一部分用于对企业的再投资等支出,可以将另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性质。
可见,在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的前提下,特别是而今通胀压力增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居高不下的的情势下,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迅猛的广东东莞,适时地推出这么一项促进民生改善的善举,可谓是顺理成章的事。被列入此次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低保对象、五保户等七类人群的界定也是令人信服的,作为城市弱势群体,在仅今年以来东莞民用液化气就六次调整价格,现在每瓶已高达123元的生活压力下,他们理应最有权利优先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爱阳光。这是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所系,更是公共财政的责任所在。
惟一令人疑惑的,是与澳门特区向永久居民、非永久居民发放数额不等的红利不同,东莞此番将捧出的逾1.2亿元大红包,其投向局限于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须知,东莞是一个常住人口有800多万,其中户籍人口170多万的城市,“新莞人”这一称谓,体现了当地政府及居民对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人才的包容与认同,那么,他们中的相对贫困者,又有什么理由被排除在享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的“红包”行列之外?这不能不说是实施派发红包善举过程中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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