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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西部商报  2008-07-02 08:17
黄河评论:教育不是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工具
瞿方业

  在浙江绍兴县,师范毕业生要成为一名事业编制的教师,除了业务素质要求达标外,还被要求有自己的住房。日前,一份由绍兴县教育局出台的“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考办法”,出现对被录取人有住房条件要求的条文,遭到不少教师的质疑。(据《瞭望东方周刊》)

  这个规定其实5月就出台了,同时出台的还有购房家庭的孩子中考可加10分的规定,只是加分政策在社会压力下高调取消,变成对各类人才子女加分的规定,只是还是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为先决条件。可见,教师职业和学生学业都被房地产业“绑架”,成为当地政府发展房地产业的政策工具。

  多年来,各级政府都把重视教育的口号喊得山响,什么“再穷不能穷教育”、“尊师重教”、“实现教育公平”等,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却把教育当成吸引投资、发展经济的手段,似乎教育是经济的小妾——给投资者子女加分政策就属此类,招聘教师以购买商品房更属此类。

  购房成为当老师的先决条件,这个政策让人觉得,当地政府俨然成为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机构,成为房地产推销员。《教师法》从未规定成为教师要以购买房产为先决条件,那么,此举无疑涉嫌违法行政。

  其次,无论购房加分还是购房从师,总体来看都对教育发展不利,前者违反教育公平,似乎以财产多少决定学生受教育的机会,无疑剥夺了一些贫困家庭孩子享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该政策的不公平、不义性可见一斑。而购房成为当老师的先决条件,同样限制一些人平等进入教育行业的机会,似乎有钱人更具有当老师的资格。这是对平等就业权的践踏,是一种就业歧视。更为严重的是,这个政策将限制一些有教育理想的人放弃从教机会。教育的发展,除了教育投入外,关键取决于教育人才的素质,如果从事教育有了这种附加条件,无疑限制了部分优秀人才进入教育界的脚步,从而不利于教育的发展。

  公共政策的出台,应当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体发展,而不能偏于一隅,为了发展经济,甚至具体到发展房地产而将教育当成筹码,这样的政策是短视的,不公平不公正的,是扭曲的发展观的体现。当下,社会各界早就达成共识——中国发展,教育为先。如果教育成为诸如发展房地产之类的附加物,无疑会限制教育的发展,最终影响到中国的发展。

  绍兴名人鲁迅先生生前曾在各地当教师,据研究者指出,先生很多时候都是租房居住,并未购买当地房产,如果当时有这样的政策,他一定做不了老师。那么,先生一定会对这种政策很生气,大约还会写下一堆杂文进行批评吧。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就业 筹码 
编辑: 闫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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