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水表度数不一,居民拒缴多出的水费导致停水;《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成空文
《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经营者,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作为结算的依据,不得以总表示值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能源损耗和损失。
由于分水表和总水表用水吨数有误差,以及极少数居民长期拖欠水费,导致邓家巷1—11号的110户居民停水已经10天了。对此大家提出质疑,自2007年12月1日实施的《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水电气暖等经营者,应按最终用户使用的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作为结算的依据,不得以总表示值转嫁户外管线或其他设施的能源损耗和损失,但为什么他们要承担小区总水表和住户家分水表之间多出来的费用呢?
家住邓家巷的李女士通过本报热线反映,邓家巷1—11号的110户住户没水吃已经10天了,天气越来越炎热,而住户家的水管却连一滴水都流不出来,无奈只能到离家100多米的地方买水吃。李女士还说,由于楼上的很多住户大部分都是退休老人,用大桶到楼下提水十分不便,为此,在别处居住的儿女们只好头顶烈日,每天专门跑来给父母送水,给大家日常生活都带来不便。随后,记者到李女士反映的地方采访时,看到几位老人正坐在马路边聊天,记者刚上前询问停水的事,一位老人就急忙叫苦:“我们这里已经停水10天了,儿女们不在家没法提水,在家里连厕所都不敢上。”其中一位姓瞿的老人告诉记者,她今年74岁了,由于儿子出门找工作没回来,11岁的孙子也参加军训了,自己提不动水,只能拿个小水壶去提。随后,记者陪瞿奶奶将水提到她5楼的家里,刚一进门,一股刺鼻的味道就从厕所的方向传过来,瞿奶奶不好意思地向记者解释,由于没水冲厕所,她只好用东西将蹲厕盖上,但还有异味。
为什么这些居民家在大热天会停水呢?负责该家属院水费收取的甘女士告诉记者,停水的邓家巷1—11号家属楼1—5号为拆迁户,其余为一银行家属院,共安装了一个总水表。但每个月总水表的度数与各住户家分水表的度数总会有误差,光5、6两个月就达到近500吨水的误差,从1月份到现在光差额部分已达到3000多元,由于除一户长期不交水费外,其余住户已经交清自家水表所产生的费用,因此拒绝交纳大水表和小水表之间由于误差而分摊的水费,所以自来水公司在7月14日停止向该小区供水。
记者从城关区营管所了解道,这些住户确实是因欠缴水费被停水。兰州市自来水营业所相关负责人称,按照《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供水单位是按照用水合同户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申请接水安装销售总表,建设管理单位与用水单位签订供水合同,并收取水费,住宅楼和小区内部从设计到建设管理包括二次供水都未经过供水单位验收审核介入,因此,供水公司抄水表只能抄到合同用户水表,而合同用户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则归用户自行管理。另外,目前很多居民的水表因各种原因不具备供水单位抄表到最终用户的条件。
监管部门:《办法》实施需要一个过程
就此,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采访到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的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的。但实施的过程中却遇到很多困难。在具体实施中新建楼房必须一步到位做到供水单位能抄表到户,而对于一些较老的住宅楼来说,由于改造管线、更换水表等涉及到很多问题,目前也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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