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2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了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并于日前对外公布。这标志着新组建的能源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开始运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九个司,编制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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