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甘肃日报集团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 :西部商报 > A12 正文
稿源: 西部商报  2008-08-06 09:54
没什么 我只做了交警该做的事
本报记者 孟晓龙 吴树权 为您报道

  一名路过事故现场的交警主动停车疏导交通,并参与抢救伤员

  昨日上午10时,在西津西路大滩社区路口,50多名群众正在用木棒撬变形的轿车,解救车内被困的伤者,一名交警驾车路过看到这一情景后,马上疏导现场交通,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在接受采访时,这名交警表示,这是当交警应该做的事情。

  昨日上午11时,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辆车号为甘A·C8531桑塔纳右侧严重变形,另一辆车号为甘A·C2741的金杯面包车则车头严重受损。

  据现场一名目击群众讲,车祸发生于上午10时40分,由东向西行驶的金杯面包车撞上了对面驶来的轿车。附近的村民们看到后,马上上前动手救援。正值此事,一名交警驾车路过现场,他马上停车疏导现场交通,同时请求辖区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发生碰撞后,桑塔纳轿车内的一名男子被变形的车门卡在座位中不能动弹,附近的村民和部分过往车辆的司机、交警,自发抢救被困伤员。在伤员顺利脱困后,大家才知道,那名看见车祸后,自发在现场疏导交通的交警,竟是西固交警大队的大队长李晋生。

  事后,记者联系到了李大队长,他笑着婉言拒绝采访:“没什么,这是一名交警应该做的事情,每一名交警都会这样做。”目前,龚家湾交警大队,已就此次事故原因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编辑: 牛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