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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西部商报  2008-08-22 08:33
今年过年有望24天放鞭炮
本报记者丁炜娜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审议《兰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草案)》

  年年实施“禁放令”,爆竹依旧年年响。烟花爆竹“禁放令”在兰州市已经实施了13年,近年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反弹,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爆竹声让严肃的法令成为“一纸空文”。昨日,兰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兰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今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如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后,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兰州市民可在规定区域燃放爆竹。

  [草案·限时]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放根

  据《草案》,兰州市四区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的限放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该《规定》中所指的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在以上限制燃放区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草案·管理]多部门各司其职管安全公

  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限放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负责本地区(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遵守本规定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可向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草案·经营]卖爆竹要有许可证《草案》明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从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从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点应当遵循严格控制、保障安全的原则。兰州市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总体布局规划由公安部门会同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和皋兰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总体布局规划由区(县)公安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

  [草案·禁放区域]文物单位、公共区域等禁放《草案》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了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图书馆、档案馆、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兰州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等。另外,在限制燃放区内,禁止销售和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危险性大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伪劣产品;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草案·罚款]违反规定的最高可罚5万违

  反规定的,未经许可从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负责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公安部门可以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的其他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同时,针对不同年龄,将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罚。

  【禁改限历程】

  1995年全市四区开始实施禁放令1995年3月11日,兰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1995年9月1日起,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4城区为禁放区。法规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

  2005年8月,兰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是否同意对“禁放令”进行修订。表决结果显示,同意对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予以解禁的7票,反对解禁的14票,4票弃权,即同意对禁放规定进行修订的没有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暂不修订《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今年年初,在兰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在建议案中说,以北京为代表的诸多城市,这几年来都将“禁放令”改成了“限放令”,这是对民意的尊重。代表们建议兰州市应尽快将“禁放令”的修改提上日程,将市区内的“全面禁放”改为“局部限放”,同时细化限放要求和处罚规定。兰州市政府法制办今年7月对《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了修正,修正的重点将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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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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