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锅炉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或者准清洁能源,市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每蒸吨锅炉改造补助20万元
兰州市燃煤污染从今年冬季起将有望得到彻底解决。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兰州市政府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水煤浆推广力度的实施意见》,争取在2012年前将所有生活采暖锅炉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或者准清洁能源;市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每蒸吨锅炉改造补助20万元。
据了解,水煤浆锅炉的改造目标为:争取在2012年前将所有生活采暖锅炉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或者准清洁能源;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对全市的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杜绝原煤进入城区;在条件成熟时,对火力发电厂等大型原煤用户进行改造。
兰州市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三步,首先,对生活采暖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改造力度。2010年前逐步淘汰不具备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和燃煤散烧锅炉。其次,对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的改造力度。2012年前完成城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用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水煤浆或天然气改造工作,逐步解决中小型工业生产用锅炉的燃煤污染问题。最后,加大对大型集中供热站或大型产热设施水煤浆改造力度。大型集中供热站将视具体情况分步、分台进行改造,争取“十二五”期间取得实质性进展,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火力发电厂等大型原煤用户的改造步伐。
2008年8月1日起,凡投资兰州市水煤浆生产的企业,除具备工商注册登记规定条件外,其起步规模必须达到年产水煤浆100万吨以上,噪声、粉尘污染符合我市环保要求。凡进入兰州市的水煤浆锅炉设备,必须由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制造水煤浆锅炉资质的企业生产制造,并在兰州市示范企业中有良好声誉。对达不到规定要求新上的水煤浆生产企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设。对依法列入强制锅炉改造的污染企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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