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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西部商报  2008-08-28 08:27
学杂费免了教育成本费咋不免?
本报记者 郭涛 实习生 王玉璞

  有市民致电本报对学校收费提出质疑,教育局表示一些学校按规定收费是合理的

  “不收学杂费了,可咋又出来了个教育成本费,教育成本费咋不免?”这两日不断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虽然学杂费免了,但一些学校却还在收取教育成本费和借读费。带着这些疑问,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市民反映一些学校收教育成本费

  昨日,市民张先生气愤地向记者诉说,他到晏家坪三小给孩子报名,学校要收300元的教育成本费,他十分不解。

  无独有偶,本报热线昨日也接到另外两位市民的来电投诉:孙先生反映临洮街第二小学二年级至四年级都要收300元的教育成本费;兰石厂的下岗职工王女士也反映,孩子在火星街小学上学,学校要求学生交纳500元的教育成本费。

  记者调查按规定收教育成本费属合理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分别走访了兰州市七里河区教育局和西固区教育局,得知晏家坪三小原来是甘肃省建筑公司的子弟小学,火星街小学是原来的兰石厂子弟小学,前不久才移交到地方教育系统,厂矿学校在移交过程中有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学校可以继续征收“教育成本费”。同时,临洮街第二小学也是由企业学校刚刚移交到地方教育系统的,该学校的过渡期于2010年结束,在过渡期内收取教育成本费都是合理的。

  在采访过程中,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在过渡期内的企业学校、厂矿学校才能收取教育成本费,而且收取的教育成本费不得超过500元的最高标准,一旦过渡期结束,任何学校都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教育成本费。

  就在很多市民对公办学校和企业厂矿学校收费产生疑问时,一些高校附属中小学学校的收费也成了投诉热点。在本报接到的投诉中称:孙先生在兰州理工大学附小给孩子报名时,学校要向其收取700多元费用,其中包含学杂费和书本费;范女士在西北师大附小给孩子报名时,学校也收取了400多元的费用。

  对此,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小学的孙校长解释说,该校属于事业单位自办学校,并不属于地方政府管理,学校的一些办学经费都需要收取教育成本费来解决。随后,记者在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二处了解到,高校附属中小学收取教育成本费也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同意的,如果这类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教育成本费是合理的。

  预收费用必须马上退还给家长

  昨日,市民马女士反映称,华林山二小三年级的学生放假时交了130元,刚开学又交了45元,可是只开了33元的票据,其中作业本费10元,课本费23元。

  对此,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得知,该学校在放假时预收的130元是这学期的费用,而当时教育主管部门还没有出台关于免收学杂费的文件。该校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期给家长退还预收费用。

  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日重申:如果发现擅自收取学杂费或“先收后退”情况,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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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闫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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